第4章

我的聲音摻著風聲,聲嘶力竭。


 


是啊,明明他不愛我,他就可以活下去的。


他明明是知道的啊。


 


系統嘆氣:「你以為我沒嘗試過嗎?這十年裡,我一共刪除了他九十八次記憶,可每一次他都會在即將成功的時候,打破設定強行記起你來。甚至在最後一次的時候參透了自己是小說人物的事實。他開始以S相逼,作為小說主角,他如果S了整個世界都會崩塌。他以自S的方式逼出了我,和我進行談判。」


 


林牧和系統進行談判,得知我是這個世界之外的人。


 


他問了系統很多關於我的問題。


 


在我的世界中,我幸福嗎?


 


我有家人嗎?


 


有人愛我嗎?


 


答案都是否定的。


 


在我的世界中我是孤兒,無依無靠,更沒有人愛我。


 


我就像是這個世界中的 NPC,碌碌無為,毫無目的,最後悄然離世。


 


得到答案後,林牧既心疼又開心。


 


他對系統說:「既然如此,你能讓她回來嗎?至少在這個世界裡有一個人會無條件地愛她。」


 


系統沉默的間隙,林牧又把匕首抵在手腕上。


 


為了讓林牧知難而退,系統提出了無理的條件。


 


「讓沈夢回來可以,但你需要用二十年的壽命作為交換,你S後沈夢將會成為這個世界的主角。維持世界的平衡,並且她會在你S後徹底忘記你,你願意為了一個在你S後連你名字都記住人付出二十年的壽命嗎?」


 


林牧笑得無所畏懼。


 


「隻要她能回來,能感受到被愛的滋味,區區二十年的壽命,你要便拿去。」


 


傻子。


 


真是一個傻子。


 


明明忘記我才是最簡單的路。


 


他非要選擇一條鋪滿荊棘的S路。


 


我擦掉眼角的淚,問系統:「林牧還有多少時間?」


 


「不到一周。目前他還是男主,他越愛你,就越會被劇情反噬,老化的速度也越快。再加上他不信任我,害怕我隨時把你送走,他一直讓黑化值停留在百分之二十一,這也會加快他老化的速度。」


 


車鑰匙被我用力緊握,刺進掌心。


 


回家的路上,我腦海裡一直在重復系統的話。


 


它說林牧曾經對它說:「如果我一定要有一位女主,那我希望那個人是沈夢。」


 


18


 


林牧穿著西裝站在家門口。


 


明明在看見我的前一秒,他還在咳嗽。


 


可在我的車駛入他的視野時,他挺直了脊梁,衝我擠出一個微笑。


 


一下車,我就撲進他的懷裡。


 


拳頭輕輕砸在他的胸膛上,一下又一下。


 


眼淚也隨之一滴又一滴落下。


 


「咳咳……」


 


林牧輕輕咳嗽,我的手瞬間頓住。


 


他抬手握住我的手,慢慢舒展開我的拳頭,我們十指緊扣。


 


林牧還在和我說笑。


 


「好了,別打了。再打下去,一周都活不過了。」


 


我含淚,踮起腳尖,堵住他的唇。


 


「林牧,你怎麼這麼傻!」


 


「你也好不到哪裡去。」林牧順勢勾住我的腰。


 


喘息間,他在我耳邊低語。


 


「十年前,你明知道我很危險,但還是選擇救贖。所以,我們之間到底是誰傻?」


 


19


 


最後一周,我本來想帶著林牧去四處走走。


 


可是林牧哪裡都不想去。


 


他把我帶回了十年前我們租的那間小屋子裡。


 


這裡的一切都和十年前一樣。


 


林牧笑著給我講解屋裡的所有東西。


 


每天都在講。


 


「這個藤椅是你最喜歡的,你說陽光照在身上的時候很舒服。」


 


「陽臺上的花都是按照你的喜好買的,以後它們會一直陪著你……」


 


我用指尖輕輕抵住林牧的唇,讓他不要再往下說。


 


林牧固執地拉開我的手,親吻我的手背。


 


他的眼眶不知何時染了一層水汽。


 


他笑得可難看了,但還是一直對我笑。


 


「沈夢,讓我說吧。我真的很怕你忘記我……」


 


說著說著,那雙愛笑的眼睛裡水花泛濫。


 


笑得比哭還難看。


 


最後林牧拉著我回了臥室。


 


他打開了一個B險櫃,裡面是一堆文件。


 


股權轉讓書、房產證……


 


他摸著我的臉,指腹在眉骨上摩挲,戀戀不舍。


 


「沈夢,我真的好舍不得……」


 


20


 


林牧走的那天陽光明媚。


 


明明我們前一秒還在藤椅上看書。


 


下一秒他撫摸我眉骨的手就毫無徵兆地滑落。


 


林牧微弱的呼吸戛然而止。


 


我大腦一片空白,哆嗦著轉身。


 


卻看見了一張陌生的臉。


 


記憶如同走馬燈在我腦海裡閃過。


 


每閃過一帧,我對林牧的記憶就會缺失一些。


 


我哀求系統慢一點,再慢一點。


 


林牧的臉在我腦海裡越來越模糊,最後隻剩下一個殘影。


 


無論我如何努力地拼湊,都無法復原。


 


最後我隻能坐在搖椅上低聲呢喃。


 


「那個男人是誰?」


 


21


 


我再一次見到了黎青青。


 


她仍舊抱著紅色的電吉他在周時出車禍的咖啡廳外演出。


 


因為她的固執,系統說主審系統已經放棄了她。


 


黎青青不再擁有女主光環,我才是這個世界唯一的女主。


 


一個沒有男主的女主。


 


人群湧動,唯獨黎青青站在原地不動。


 


她指尖流瀉出來的歌曲明明那樣熱血,可她的眼神十分悲憫。


 


我和她隔著車水馬龍的街道相視一笑,而後匆匆別離。


 


我們都抱著那一絲虛無縹緲的念想。


 


在偌大的城市裡尋尋覓覓。


 


22


 


黎青青S了。


 


她自S的前一天找到我,說她想起了周時。


 


我知道她遲早會想起周時的。


 


參加完黎青青的葬禮後,我又成了一個人。


 


明明房子是空蕩蕩的,我卻總覺得有人在陪著我。


 


每次看見陽臺上的花,我腦海裡總會浮現出那個摸不到抓不住的殘影。


 


我曾問過系統我到底忘了什麼,系統總是沉默。


 


就這樣,我在這個世界活了二十年。


 


凌晨十二點的鍾聲敲響。


 


我服下了一大把安眠藥。


 


蒙眬間,我終於看見了追尋了二十年的那個人。


 


林牧逆著光,站在陽臺上,身後花團錦簇。


 


男人張開雙手,我飛奔向他。


 


撲進林牧的懷裡,他用下巴輕輕蹭我的頭頂。


 


「怎麼隻活二十年?傻瓜,你明明可以長命百歲。」


 


我搖頭,「沒有你,多一秒我也不想堅持。」


 


我用了二十年參悟了主審系統的權限。


 


他可以刪除我們的記憶,但無法控制我們的心。


 


主角又如何?NPC 又如何?


 


隻要有強大的意志支撐著,我們總會找到答案。


 


林牧S後,黎青青也被剝奪了女主光環,小說世界的劇情線早就不復存在了。我的存在隻是為了維護世界的秩序。


 


隻要我安安穩穩度過這二十年,隻要我假裝自己從沒記起過林牧,這個世界就不會崩塌,所有 NPC 都能過自己的生活。


 


他們不會為了主角團的失誤承擔後果,他們可以擁有名字,擁有未來。


 


這才是作為攻略者應該做的。


 


系統曾經偷偷提醒我,說隻要我能安穩度過林牧分出來的二十年壽命,我將有和林牧重逢的機會。


 


所以,凌晨十二點的鍾聲剛剛敲響,我就迫不及待去見我的愛人。


 


23


 


系統世界中,我和林牧十指緊扣。


 


系統說,雖然我的救贖任務失敗了,但我能堅持二十年維護世界秩序,也算是另一種功德。


 


因此,我的任務也算成功了。


 


但是林牧作為小說原本的主角,屢次違背劇情,還在S後堅持留在小說世界不肯離去,應當被罰。


 


系統說林牧一直留在小說世界。


 


所以我時常感覺到有人陪著我,並不是我的錯覺。


 


「主審系統原本是要抹S林牧, 但我去幫你們求了情。」


 


「林牧接下來將會成為新的攻略者。在此期間,他將會被格式化。他需要攻略成功九十九次,才能恢復記憶。」


 


「沈夢第一次任務失敗,第二次將功補過。即將被投入新的世界, 從嬰兒時期開始體驗全新的人生。新的世界將會彌補你在現實世界中的所有遺憾。當然那也是一個小說世界,你將會在未來遇見自己的攻略者。」


 


說到這裡, 系統通過意念瞅了一眼主審系統,趁主審系統沒注意的時候偷偷告訴我們,我將會是林牧那九十九位攻略對象其中的一位。


 


但前提是林牧每一次攻略都會成功,失敗一次,便會錯過一次。


 


「林牧,未來的九十九次中, 你隻有一次機會遇見沈夢, 可能是第一次, 也可能是最後一次。如果你認出了她, 她也認出了你,那我就終止你接下來的攻略任務,就算是違抗主審系統,我也會讓你們長長久久。」


 


熟悉的電子音再次響起。


 


【叮, 攻略任務即將開始,請問宿主是否做好準備?】


 


林牧最後摸了摸我眉骨上的疤痕,對著我微微一笑,眼神堅定。


 


「準備好了。」


 


【玩家沈夢,接下來將開啟你的新世界,請問是否做好準備?】


 


「準備好了。」


 


記憶在時空隧道中徹底消失。


 


再次睜眼, 我看見了一對夫妻湊在我面前。


 


「該我抱了!」男人朝我伸手,語氣裡帶著滿滿的愛意。


 


女人一巴掌扇開男人的手,把我抱在懷裡, 笑得合不攏嘴。


 


「你才抱過, 現在該我抱了!」


 


「嘎吱——」


 


門開了。


 


一位穿著朋克,身後背著一把紅色的電吉他的女孩闖進房間。


 


「妹妹在哪裡!給我看看。」


 


聽身旁的保姆叫她青青小姐, 她應該是我的姐姐。


 


十八年過去,我出落得亭亭玉立。


 


我的姐姐已經和周氏集團的二少爺訂婚了, 訂婚現場兩人一人一把吉他,肆意自由,看向對方是滿眼愛意。


 


我端著酒杯站在角落, 含笑看著他們。


 


突然身後有人撞了我一下, 杯子裡的果汁灑在禮服上。


 


男人連聲道歉, 「對不起對不起……」


 


慌亂中, 我眉骨上那塊花瓣一般的胎記露了出來, 男人微微一愣。


 


他盯著我有些出神, 我以為他是覺得我的胎記醜陋, 剛想出聲責問。


 


誰知他卻說:「請問, 我們是不是在哪裡見過?」


 


真老土的搭訕方式。


 


我隨口笑道:「是是是, 上輩子見過!」


 


說完我就想走,結果那男人還不依不饒追上來。


 


「我叫林牧,你叫什麼?」


 


我停下腳步,驀然回頭。


 


他站在酒店外的花牆下,和煦的陽光灑在他蓬松的發絲上, 林牧身後花團錦簇,光暈散開,一種熟悉的感覺湧上心頭。


 


我情不自禁地開口。


 


「沈夢。」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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